近期,一起涉及高速救援费用的事件在山东无棣县引发了广泛关注。重型半挂车在秦滨高速公路大桥上疑被大风刮倒侧翻,随后高速救援费用达到了2.1万元,这是否合理呢?货运司机杜师傅向媒体表示,他认为这样的收费过高,怀疑高速救援存在垄断现象,因为即使使用两辆吊车也不应该收取如此巨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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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吊车费用按照不同吨位进行划分,从每车每次400元到2500元不等,同时还以每吨20元的价格收取吊货物费用。然而,尽管官方有明确的指导价,实际收费却常常不见明细,导致客户对高速救援费用产生质疑。问题的关键在于,到底应该由谁来决定高速救援费用?
早在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就发布了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了故障车辆应被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或服务区,或者车主选择的其他停放地点,并明确禁止强行拖移车辆到指定场所进行维修。尽管这样的规定存在,但高速公路上的“天价救援”事件依然屡见不鲜,引发了广泛的舆论讨论。就在数月前,山东无棣县又曝出了一起涉及高速救援费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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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5月,有媒体报道了山东无棣县高速救援费用达到了11000元的事件,然而经过当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介入,实际收费仅为3800元。而7月,山东滨州市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了一份案件名单,其中就包括了无棣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没有执行政府定价的案例。
虽然有法律规定、有政府的定价,甚至有多起典型案例,但依然无法完全阻止“天价救援”的发生。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加强高速公路救援的公共属性,以避免抢险救急成为一种垄断行业。实行高速救援的社会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这样可以避免行政机关既充当裁判员又充当运动员的情况,从而切断高收费的利益链条。但是,要使这一机制发挥作用,车主必须拥有足够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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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目前许多地区的高速救援服务仅仅是名义上的市场,实际上却没有实质性的市场竞争。普通救援机构难以进入高速公路开展救援服务,导致市场上存在着高度集中的局面。为了确保救援的质量和车主权益得到保障,我们需要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进行高速救援,这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