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汽车出险后,相信不少人都遇到过这么一种状况,那就是有些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会非常热情的做你工作,要你去修理厂或者指定的4S店修车。

但是这时你要知道一个事,一台车出了交通事故,到修理厂(含4S店)去维修,修理厂希望维修费越多越好,保险公司则希望赔付的维修费用越少越好(当然这里不排除定损员与维修店或4S勾结骗保的情况,例如明明修车1万,定损员和修车厂老板商量好,定损1万3。然后修好后定损员和老板各分1500)。

如果是维修厂的话,因为维修厂在保险公司面前属于“弱势”,当维修费用有争议时,通常会向保险公司妥协。为了节省成本,达到利润最大化,维修厂在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时,可能出现以下操作:1、损坏的配件,只修复,不更换,或者能勉强凑合用的配件的干脆不换;2、用副厂配件、翻新配件替代原厂配件;3、说服车主出一部分配件的差价,或者部分辅料(如:油、液等)让车主自费。

作为车主需要注意:1、索要维修项目的定损单,以便核对所有受损零件是否全部更新;2、要求维修厂必须使用原厂新配件;3、如果车辆全保且自身无责,无需承担维修费用;4、如果对保险理赔的某个环节有疑问,可以打保险公司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和验证。